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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代开发票,能享受月度15万、季度45万免税优惠政策吗?

发布日期:2023-12-13 09:55:16 浏览次数:

首先,我们明确一个概念:增值税范畴的“个人”,包括个体工商户和(个体工商户之外的)其他个人。个体工商户作为经营者,自当依法执行税法政策,自然不必多讲。而本文所讲“个人”,即指后者——(个体工商户之外的)其他个人(也即通常所称“自然人”)。

之所以提及此事,在于一个政策: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。

一、个人当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,这没有争议。

二、个人是否适用这个政策呢?我们先来看一个税务答疑。

问题内容(节选):(留言时间:2021-09-14)

1.关于自然人的有形动产租赁,比如汽车租赁,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征15万或者季销售额免征45万元的免税政策?

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答复(节选):(答复时间:2021-09-14)

“一、不适用;”

许多人提及这个政策,通常只会想到15万元、45万元以及小规模纳税人这几个关键词,但往往忽略月度、季度这个概念。事实上,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主要包括月度、季度、次等。而作为一个自然人,通常不会定期(比如每月、每季)去税务大厅申报纳税、提交报表等;也就是说,自然人偶而(如果经常发生,则要注册登记了)发生应税活动、需要代开发票时,通常属于“按次”申报纳税。

而上述文件,则不仅仅是15万元、45万元,而是“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”或者“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”,因此自然人个人是不适用的。

那么,自然人适用多少免税(起征点)呢?“按次纳税的,为每次(日)销售额300-500元。”

也就是说,自然人个人的免税起征点执行“每次(日)销售额300-500元”。那么,自然人个人如何才能享受“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”这个优惠政策呢?

三、其他个人可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,享受“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”优惠政策

关于这个问题,我们来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的如下答复:

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,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。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,月销售额未超过……(规定销售额)的,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……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,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,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……免税政策。

当然,这是在今年起征点提高之前进行的答复,所以原答复说的是“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、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”。但是,从道理上讲,在起征点提高之后,自然是一样适用的。

自然人到深圳税务大厅去代开发票,这些项目属于“劳务报酬”所得~

目前好多想去税局人代开的人问我,自然人代开发票,哪些项目属于经营所得?哪些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?总是搞不清,很容易造成代开了发票却带来了涉税风险。

提醒一

自然人去税局代开的以下发票项目属于劳务报酬,支付方应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:

1、咨询费;

2、服务费;

3、设计费;

4、审计费;

5、审稿费

6、课酬费;

7、演出费;

8、翻译费;

9、代理费;

10、介绍费;

11、代办费;

12、劳务费;

13、化验费;

14、测试费

15、展览费;

16、其他。

提醒二

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,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代开发票单位( 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)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“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”。

提醒三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三十条,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、代收税款的义务。第三十二条,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,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,从滞纳税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第六十九条,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、应收而不收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,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、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
提醒四

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除了不超过500元的可以用收款凭证税前扣除外,其他的都需要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。

提醒五

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,支付方在预扣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不要直接乘以20%税率计算。需要先计算收入额,再按照税率20%预扣个税。

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六条: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。

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,费用按八百元计算;

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,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。

提醒六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四条,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,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;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,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企业请老师分别在不同月份来讲课,但报酬在同一个月支付的,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,应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提醒七

对于自然人在税务大厅代开的经营所得项目的发票,支付方不需要扣缴个税,因为在代开发票的同时已经缴纳了,比如自然人代开的施工费、工程款、材料费、装修费、维修费、设备款、承包经营所得等。

提醒八

经营所得相对于自然人的综合所得来讲具有机构的稳定性、经营的持续性、不是单一个人活动可能存在雇佣关系等经营性特点。

提醒九

经营所得不管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,个人所得税均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,公司支付款项时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
目前只有纳税人取得的经营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,其余的8项所得均有扣缴义务人。也就是其余的8项所得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缴个税!

提醒十

自然人去税局大厅代开经营所得的发票项目,大厅一般都是按照一定征收率来现场缴纳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,各地征收率不一样,有的0.5%、有的1%等等。

提醒十一

纳税人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,不能同时在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中分别减除费用6万元。有综合所得的,在综合所得中减除;没有综合所得的,在经营所得中减除。

参考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国令第707号)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,“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,没有综合所得的,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,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。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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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代开如果想按经营所得进行纳税,税负超低,个税核定,核定税率为0.5%, 增值税1%, 以及我们所说的附加税0.06%, 一个自然人每人每年可开具5000万, 相信额度这些是可以满足绝大多数人的!而且是完税的,有完税凭证!合法合规!关键是用不着注册公司 ,也就不用日常维护和注销清算, 没有代理记账,拿票快,又方便快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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